毕业生离校时办理派遣报到、档案转 寄、户口迁移程序
发布时间:2021-09-29 19:27:32 作者:本站编辑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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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档案转寄
毕业生档案于7月中旬以后由学校统一邮寄,申请档案自带的同学由学院统一报到学生处档案室。
二、户口迁移
1. 落户长春市的毕业生
①填写《毕业生落户长春市派出所名称登记表》,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到保卫处;
②将《报到证》、《毕业证》复印件交到保卫处,并领取毕业生本人的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;
③保卫处统一到卫星路派出所解码;
④一周以后由毕业生本人持《报到证》、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2. 落户长春市外的毕业生,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发放《户口迁移证》,毕业生本人持《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《毕业证》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三、其它相关问题
1.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,需将录取院校的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调档函》复印件交到学校就业中心,并到学校保卫处和学生档案室办理相关手续。逾期未提交手续的毕业生视为未签约就业,派回生源地人事局,档案、户口一并转迁。
2. 就业计划核对时间截止到六月中旬,凡在截止日后有调整要求的毕业生,待到7月15日后由学生本人到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调整改派。
3. 《毕业证》、《学位证》、《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由各学院统一发放,在发放各类证件时,要注意做好登记并存档,以备日后查询。